昆明“个转企” 每户可得万元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11-27

  为鼓励和引导昆明市个体工商户向现代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民营经济转变发展方式,昆明市日前出台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昨日上午,昆明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了解答。

  在财政扶持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昆明市财政从昆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中央财政资金中,给予每户专项资金1万元的扶持。“个转企”后的企业,符合相关部门其他优惠政策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或补助。

  在税收减免上,“个转企”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照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而且,还会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方面予以减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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