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24日对外公布《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围绕生产经营、营商环境、税收等核心环节,从用地、产业、技改等方面出台优化政策、明确责任。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着力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对促进我省制造业企业进一步降低成本,推动我省实体经济向高端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
实体经济是广东安身立命之本。改革开放近40年来,广东由传统农业大省成功转变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引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根本上靠的是以“广东制造”为代表的实体经济提供的强大 支撑。近年来,广东紧密围绕中央决策部署,扎实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济发展水平和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全国领先,综合实力大幅增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广东加快转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必须坚持制造业立省不动摇,以提质增效振兴实体经济,为发展积聚新动能。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既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任务表,也是一份责任清单。各地区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及时出台配套实施细则,提出有针对性措施,做大做强实体经济。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有效缓解实体经济企业困难、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有针对性地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战略,形成了“三去一降一补”这一具有重大指导性、前瞻性、针对性的经济工作部署。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明确“经过1-2年努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初步成效,3年左右使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合理下降,盈利能力较为明显增强”。“降成本”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既要关注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也要重视制度性交易成本。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政策要求,在推动降低企业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用地、用电、运输、社会保险和融资成本的同时,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打好政策组合拳。
降低企业成本,最终目的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不但要做“减法”,还应有针对性地做“加法”。要坚持降低外部成本与企业内部挖潜相结合的原则,在有效降低外部成本的同时,引导实体经济企业采取提升生产效率、提高管理水平、加快技术创新等措施,降低企业内部成本;要坚持降低企业成本与提高供给质量相结合的原则,以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供给质量为前提,加强质量管理,增强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增强产业竞争力。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政策要求,一方面,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通过内部挖潜实现增效;另一方面,要注重政策引导,支持培育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对以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为方向的万亿级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培育予以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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