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实施公积金缴物业费政策以来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2-16

  昆明去年出台提取公积金缴纳物管费的政策后,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市民纷纷扎堆办理提取。

  晚报记者昨日从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去年10月至今年1月,昆明共办理了13.89万笔提取公积金支付物管费业务,提取总额达3.42亿元。其中,去年10月~12月,办理数为12.4万笔,提取金额达3.042亿元;今年1月,办理数为14907笔,提取金额为3664万元。

  然而,市民在办理提取业务时,因对政策不熟悉,也遇到了一些情况,“听说现在每年可以提取2500元公积金缴物管费,可我昨天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时,却被告知因为还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不能再提取公积金缴物管费!好像之前没有听说这样的政策啊?”昨日,市民赵先生打进热线反映。

  记者就此向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出现赵先生这一情况,是因为他对提取公积金缴纳物管费政策了解不透彻。根据去年10月28日市公积金中心发布的《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相关事项的公告》,提取公积金缴纳物管费有3个提取条件,具体为:缴存职工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账户状态不是封存状态的。其中第二个条件就是说,只要还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就不能再提取公积金用于缴纳物管费。

  对此,赵先生提出质疑,认为自己的公积金贷款虽还未还清,可因为自己每个月公积金的缴存额大于还款额,账户上仍有一部分余额,“不能提取缴物管费,那我的公积金岂不是只能闲置。”对此,市公积金中心的相关人员表示,像赵先生的这一情况,虽然不能提取公积金缴纳物管费,但闲置的公积金依然是可以使用的,比如,可将账户上的余额转账冲还贷提取(使用公积金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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