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医改纵深发展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6-09-27

  “2010年以来,我市先后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国家全科医生执业方式与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市、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全省唯一的综合医改试点市。”宝鸡市委书记在22日媒体沟通会上信心满满,言语中充满了对宝鸡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肯定。

  陕西省宝鸡市作为国家首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改革,扎实推进改革重点,取得显著成效,呈现诸多亮点。

  亮点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完善综合补偿机制

  宝鸡市在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和零差率销售以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试点的基础上,2016年2月,陕西省宝鸡市在市管的省属行业医院及较大民营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对县级及基层医疗机构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原则,由省、市、县财政按4:3:3比例分担补偿。对市级医院因此减少收入,85%由价格调整补偿,10%由市财政补偿,5%由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消化。2015年起,市财政每年预算1300万元保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的政策性补偿,确保医院良性发展。

  为挤压药品价格虚高空间,宝鸡探索建立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价格谈判机制,建立统一平台,在省招标价基础上,进行配送价格再次谈判。现已对750个品种、923个品规的药品和400个品种、1095个规格的医用耗材分别进行了三轮谈判,药品降价幅度在5%-10%。

  今年1-8月份,宝鸡市凤翔县共采购“三统一”药品5583万元,零差率销售让利患者837万元。凤翔县医院院长对记者介绍改革情况时明确表示,虽然医院收入会因药品价格的下调而减少,但在政府投入等各方面政策协调下,医院并不会出现亏损。

  亮点二:创新人才薪酬制度,淡化编制审批管理

  针对医改过程中人才缺乏的问题,宝鸡市从破解人才“引进难、留不住、待遇低”问题入手,淡化编制管理,实行“两放开一搞活”(放开人事权、分配权,搞活绩效考核)新模式。

  李克强总理在2013年提出,要严控地方政府机构编制总量,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宝鸡市在推行医改过程中,赋予城市公立医院在编制外用人自主招聘权。新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和合同管理,与在职在编人员享有同等待遇,纳入事业单位退休养老保障机制,彻底解决新聘人员后顾之忧,有效激发医院发展活力。市级公立医院原有编制2338个,目前在岗人员6028名(其中聘用人员4678人),聘用人员占总人数76.92%。

  宝鸡市在医务人员收入方面积极落实分配自主权。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实行岗位加绩效工资制,把政策工资档案化,将政策性工资中的基本工资部分予以保留,其余工资部分按岗位核定绩效,个人收入分配重实绩、重贡献,并向优秀人才、关键岗位和高风险岗位倾斜,突出一岗一薪、异岗异酬,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逐步建立。

  以宝鸡市凤翔县医院为例,在落实新的薪酬制度,淡化编制审批管理的基础上,医院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引进的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在省上规定的3万元基础上再增加1万元安家费,对于优秀人才给予10万元住房贷款。一系列优惠政策使得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亮点三:创新公卫服务模式,实现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服务

  宝鸡市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整合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8个项目,对孕产妇从孕前、孕期、分娩、产后进行全过程全免费基本保健服务。同时,为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宝鸡市积极推行“服务券”管理模式。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介绍,宝鸡市妇幼保健院推行“服务券”管理模式,就是将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按照国家规范测算经费标准,根据服务内容核算服务费用标准,将每项服务内容量化为相应的金额,制成二联单“服务券”,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发放给服务对象,服务对象持“服务券”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免费享受相应服务,服务机构根据提供的服务内容收取相应的服务券,按月到县区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结算费用。“服务券”不仅简化了结算费用的过程,而且提高了项目的实施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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