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打造人才培养“孵化器”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8-08-14

  “进院13年,我从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员额检察官,今天又握起了检察实务导师这个接力棒,我一定会秉承青检品格和青检精神,尽心履责,不辱使命!”7月19日,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召开的第二届检察实务导师聘任大会上,新任导师邵丹的发言振奋人心。

  此届聘任大会共选聘了11名业务导师、3名综合导师,14名导师中有7名80后,占比50%,而且,这7人全都是第一届检察实务导师活动的优秀学员。

  如何在6年里打造出人才成长的快车道?日前,记者走进该院,深入探究其检察人才培养的秘诀。

  厚植沃土

  英才培养“枝繁叶茂”

  “2012年,我院正处于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关键期,而各岗位业务骨干断档,拔尖人才缺乏成为我们创先争优的瓶颈,因此,加速培养优秀检察人才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青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吴家峰向记者介绍了6年前坚定人才培养的初衷。

  当时,经过连续几年的公开招录,一大批本科以上学历的年轻人进入该院,30岁以下的干警占了全院干警的近三分之一。这些年轻干警具备较完备的法律知识,好学上进,有朝气、有活力,但缺乏办案实践,难以独当一面扛起责任。

  为此,该院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人才强检”战略,制定了英才培养计划:为每名干警建立个性化成长菜单,因人施教,从个人自身能力、自身需求、自身选择出发,确定培养方向。

  “参加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成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专家。”这是该院民行科检察官助理郑波2012年进院时的职业规划。

  “这本活页纸的‘人才成长档案’我从一进院就开始填写,到今年已经厚厚一本了。当初夸下‘海口’时,真没想到,四年后我就参加了全国比赛并获得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称号,今年我又获得了全市检察业务专家称号。”郑波翻看着自己的人才成长档案,感慨万千。

  这样的成长档案,该院青年干警人手一本,里面包含了个人基本信息、成长轨迹、职业规划、综合评定、参加综合活动情况、参加教育培训情况、理论研究成果、获得荣誉情况、廉政纪律情况和历年工作总结等内容。

  “我们构建的是一种跟踪式、可视化的培养模式,全方位记载青年干警的成长轨迹。”该院副检察长顾玉梅,有着多年干部培养经历,在她看来,“每年对成长轨迹进行实时监控、跟踪考核,加强了对人才成长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掌握开发人才资源提供依据,同时极大地激发了青年干警锻炼自我、提升自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青年干警郑新菊也是这种培养模式的受益者。2014年,当时在侦监部门的郑新菊填写职业规划时,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我热爱公诉席,公诉人在法庭上代表国家指控犯罪,是我向往的!”看到她强烈的职业发展需求,结合她本人口才不错、法学理论扎实、思辨能力强的特点,2015年该院将她从侦监部调入了公诉部,通过有针对性的培养,2017年她在历经几轮比赛后入选武汉市公诉人集训队。

  英才培养计划,仿佛给该院的人才培养工作打开了一扇窗,也给该院的青年干警铺就出一条条成长的阶梯。

  教学相长

  实务导师“桃李争妍”

  “我是2011年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青山区检察院的,此前虽然在律师事务所工作过,但对刑检实务接触并不多。幸运的是,第二年我就有了一个好导师。”回想2012年选择公诉部负责人张青云做导师时的情景,青年干警李鑫仍掩饰不住兴奋的表情。

  “当检察实务导师,拼的是实践经验,靠的是学习进步,虽然做了20年公诉人,但在带学生的过程中也明显有了忧患意识,知识不够用、本领恐慌的危机感时有出现。”连续担任了两届导师的张青云,说出了大多数资深检察官导师的心声。

  这些资深检察官大多是成人教育学历,但有着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该院认为,让他们成为新进大学生的老师,能够在二者之间搭起互帮互学的桥梁,新人们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办案经验,将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为他们成长成才直接提速;导师也可以通过学员了解到更多的法学理论,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业务能力得到质的飞跃。

  “将传统的师傅带徒弟模式在检察实践中进行创新,实施检察实务导师制,顺应了人才需求,破解了育才难题。”该院政治部负责人陶庆生认为,实务导师制的实施是该院为了人、尊重人、依靠人、促进人全面发展的人本检察理念的具体体现,既让导师实现个人价值,获得更多的尊重和认可,同时满足青年干警增长才干、尽早独当一面的延伸发展需求,是加速青年人才培养的孵化器。

  “为最大限度发挥导师的作用,确保效果,我们严格选聘程序,须经过本人申请、政治部资格审查、党组研究、人选公示、党组讨论确定五个程序,最后由检察长亲自颁发聘书才能成为导师。”陶庆生接着介绍,“不仅如此,我们还有硬性指标规定,业务导师必须是从事检察工作10年以上的检察官,并且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文章;综合导师必须从事检察工作5年以上,且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3篇以上文章。这些条条框框下来,适合的人可不多。”

  侦监部青年干警付颖从她的业务导师杨瑜琳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品质就是“重细节”。在两人曾共同办理的一起电动车盗窃案中,付颖审查后发现,嫌疑人的3笔涉罪事实中,有1笔证据出现矛盾,不能认定,故算不上“多次盗窃”,而其余2笔的涉案金额加起来又够不上普通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正为自己的证据审查到位有点小得意,准备作出不捕结论时,导师杨瑜琳却指着案卷中“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最后一句说道:“你看,他不是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吗?按相关司法解释,这种有前科的情况,犯罪数额不是按正常标准的50%来认定吗?这样算的话,不就构罪了?”付颖瞬间红了脸。在补充了相应前科证据后,她们最终对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审查逮捕是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关口,一定要把好。不管是复杂还是简单的案件,都要像师傅杨瑜琳那样,100%慎重,100%细致。”案子办完后,付颖在办案心得中写道。这之后,她也慢慢变成了一个“细节控”,办案质量越来越高。

  下自成蹊

  多元平台“群雁高飞”

  今年5月17日,在青山区检察院的三楼大会议室里,员额检察官蔡莉萍登上讲台,给全院干警带来了一堂《毒品犯罪案件办理相关问题》的课程。半天的授课中,蔡莉萍结合自己多年办理的真实案例,围绕当前毒情形势、毒品罪案的司法疑难以及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等做了深入细致的讲解。

  “蔡检察官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她以过来人的身份给我们讲述了大量典型案例,包括毒品犯罪案件的破案经过和法律条文的具体适用,实用性和针对性都非常强,特别接地气。”蔡莉萍的检察官助理李昱说。

  让检察人才、业务骨干纷纷走上讲台,既采各家所长又展自家本领,努力培养实务专家,是该院十年前创办“青检讲坛”的初衷。如今,这个讲坛已成为跨院的成果展示和互动交流平台,不同领域的法学专家和上级院、兄弟院以及其他系统单位的业务专家、人才走上讲坛,已是该院的常态“节目”,大受干警欢迎。“通过借鉴他山之石,弥补自身短板,实现全面补强。”谈到讲坛发挥的作用,顾玉梅说道。

  除“青检讲坛”外,据顾玉梅介绍,该院还在深受青年干警喜爱的“青年加油站”中开展“今天我来讲一课”活动,凡参加最高检、国家检察官学院、省市检察院培训的业务骨干,回院后都要整理听课笔记,将所学内容向业务条线或全院干警进行汇报,达到“一人学习,多人受益”的辐射效果。同时,该院还开展了各类专题微课堂活动,为专业化人才的培养输送“特制”养料。

  “起初,开展青检讲坛和青年加油站就是想通过互动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不少干警也向我们反馈,‘三尺讲台’带给他们的知识呈几何级增长。我们认为,检察人才作用发挥得如何,不仅体现在会办案、会写作上,还应体现在会讲课上。”顾玉梅说。

  2018年5月底,政治部青年干警杨泽臣在参加了检察日报社“优秀通讯员培训班”后,返院的第一件事就是制作PPT、上台讲课,与全院青年干警分享他的学习成果和感受。这样的经历对于杨泽臣而言,是第一次。“既是知识的共享,更是一次重温。通过这次培训讲课,锻炼了提笔能写、张嘴能说的能力。”杨泽臣感慨地说道。

  为促进干警之间更好地交流学习,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情况,方便信息资料的资源共享,该院各部门先后自主创建了“侦监课堂”“民行周五微课堂”“案管周一能量站”“政治部党建e课堂”“综合学习小组”等线上线下学习平台。比如公诉部干警,因为白天大多忙于办案,便建立了“公诉晚自习”微信群,每晚八至十点利用休息时间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前沿法律观点、最新的司法解释进行学习,对案件办理中各自遇到的问题提交讨论,集思广益。通过这些平台,各部门形成了比学先进、钻研业务、凝聚干事的浓厚氛围。

  竞赛活动也是该院全面检验检察人才综合素能,以及发现、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和渠道,同时通过练赛培养带动整个队伍的素质提升。

  2018年是公诉部青年干警吕似竹进院的第六个年头,仅仅六年时间,她就从检察官助理成为了一名入额检察官。刚参加工作不久,吕似竹就多次参加各类演讲比赛和主题论坛活动,均取得不错的成绩。凭借较强的表达能力和敏捷的思辨能力,她逐渐崭露头角,也因此有机会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岗位练兵活动,不断在学习中成长。她和演讲辩论小组的伙伴们以全国优秀演讲和辩论人才的标准为要求,开展每人每天10分钟朗诵训练、一年12本读书计划,以及辩论练习和审判参考案例分析背诵活动。

  “除了办案,有效的自我学习和岗位练兵活动对于我们青年干警来说格外重要,能让我们快速提高业务能力。”2018年,吕似竹获得全市十佳公诉人称号。

  吕似竹的成长经历并非个例。据悉,2012年以来,青山区检察院有3人获得全国检察业务竞赛能手、标兵称号,2人入选全国检察业务;16人获得省、市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3名35岁以下干警入选武汉市首批检察业务专家。院集体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不久前,又被湖北省委表彰为2015年-2017年湖北省政法队伍先进单位。

  “在检察人才培养过程中,我们从英才培养计划和检察实务导师制入手,采取全方位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检察人才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实现拼搏赶超。实践证明,这些培养计划、人才引领机制确实发挥了人才孵化器的作用,而这些孵化出的人才又成为了整个院步入发展快车道的强劲推动力。”吴家峰表示,接下来,该院还将通过组织检察人才承担上级院的重点课题、参加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或其他重大业务问题的咨询论证、鼓励发表高质量的学术文章等活动来进一步锤炼检察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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