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出台区级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1-04-29

  为全面深化贯彻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管理服务,充分发挥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在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和使用中的重要作用,城阳区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上进一步改革创新,根据《青岛市人才分类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创新出台区级人才分类认定办法,打通人才认定、引进工作的“中梗阻”。

  01

  人才分类认定范围实现了“广覆盖”。

  在“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4个层次类别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认定范围。将人才划分为A类到H类8个层次类别,范围涵盖对城阳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和基础性人才。从顶尖人才到区级人才,从博士生到中专生,从年销售上亿到个人纳税过万,只要对阳光城阳建设做出贡献,都纳入到人才认定范围之内。

  02

  人才分类认定要素实现了“多角度”。

  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认定方式,将投资纳税、经济贡献、社会认可等因素充分考虑,纳入人才分类认定的条件范围。企业年度销售额、投资创业纳税额、个人年度纳税额、解决就业人员数量等诸多要素,都可纳入人才分类认定标准。

  03

  人才分类认定形式实现了“多样性”。

  对不能直接进行分类,但同样做出贡献的“专才”“偏才”,通过“一事一议”“一人一议”的方式进行认定,对特殊人才的认定难进行了“破冰”。

  04

  人才分类认定流程实现了“标准化”。

  依托2020年出台的《城阳区人才服务全程代办帮办实施办法》,在城阳区市民大厅设立“一窗受理”专窗。认定的人才,可根据城阳区相关人才政策,享受扶持待遇,并实施动态管理。

  人才分类认定办法完善了多元人才评价体系,夯实了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基础。有利于让真正有能力的人才和团队得到认可,有利于让更多的人才享受到城阳人才政策红利,有利于吸引有实力和本领的人才到城阳干事创业,为建设青岛中央活力区、幸福新城阳、青岛新中心集聚人才和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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