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医药产业园区及重点监测点培育管理办法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1-03-16

  为精心打造全球最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地标,近日,《苏州市医药产业园区及重点监测点培育管理办法(暂行)》正式发布,旨在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产业园区特色化建设。

  “培育管理办法”按照发展程度和产业定位,把苏州的医药产业园区分为三类:一是医药产业园区(示范),是指产业定位明确,规划清晰,在规模、集聚、补链、强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重大项目引进落地、产业配套等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的产业园区,重点发展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二是医药产业园区(培育),是指符合苏州市医药产业规划布局,特色鲜明,与医药产业园区(示范)形成产业链互补,并具备发展为医药产业园区(示范)的新建及在建园区。三是医药产业园区(绿色制造),是指参照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建设相关标准要求,区内企业、项目以原料药或工序工艺涉及化学反应的医药和相关产品研发生产为主,重点发展高附加值原料药及其制剂产品、高端医用材料等的园区。

  “培育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在医药产业园区(绿色制造)和监测点内,依法允许原料药及其他工序工艺涉及化学反应的医药项目建设,鼓励发展原料药制剂一体化项目。

  市工信局生物医药产业处处长石志伟介绍,为探索解决全市原料药行业发展突出问题,市工信局结合新政推出了苏州一号产业“固本培‘原’工程”。到2025年,全市将建成一批具有引领带动效应的医药产业园区(示范),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医药产业园区(培育)和若干个可承载高附加值原料药等医药项目的医药产业园区(绿色制造),强化全市医药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加快打造苏州“中国药谷”品牌。

  • 在线咨询

  • 免费热线

  •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