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1-01-08

  修订版《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12月8日起正式实施。新政进一步放宽了户籍准入条件,全面取消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技术工人等群体的落户限制,向学历型、技能型人才敞开落户大门。

  此次全新修改完善的《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全面取消了江阴、宜兴行政区域内的落户限制,实行以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为基础的户口迁移制度,为探索建立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积累经验;全面取消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技术工人等群体的落户限制,相关人员只要在无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者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保,即可申请落户;取消原购房落户的房屋面积限制和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相关年限要求。

  此外,无锡还调整放宽了参军进入城市人口、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来锡就业人群的落户条件,相关人员在无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保满2年,即可申请落户,以此吸引更多劳动者来锡就业。

  为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无锡还明确相关户籍准入年限实行城市群之间积累互认,推动长三角区域户籍管理一体化运作。

  为方便更多符合条件的群众早日落户,无锡此次还配套推出了相关便民措施。实行户籍准入业务二级窗口受理,居民可根据路途远近、需求缓急,自主选择到落户地的派出所或区县级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省内户口迁移实行“一站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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