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藁城区人才公寓开始分配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0-04-13

  据石家庄藁城区官网消息,中共石家庄市藁城区委组织部、石家庄市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人才公寓分布的公告。

  为优化人才住房环境,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82号)和《石家庄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石住建办[2019]54号)、《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藁建[2019]115号)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公告。

  一、分配原则

  人才公寓分配遵循属地管理、逐步解决、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人才公寓房源和人才需求情况实行摇号分配。

  人才公寓是政府为引进的人才提供的过渡性周转用房,原则上只租不售,租期不超过5年。

  二、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人才公寓房源为:“润江”住宅小区项目配建的人才公寓共计82套,分别为:A户型17套58.69平方米、B户型32套58.30平方米、C户型16套74.57平方米、D户型17套59.18平方米。

  三、申报条件

  人才公寓分配对象为我区持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藁城区人才绿卡条件的人才,获得市级以上人才称号,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第一完成人,并且本人及自然家庭成员在我区城区无自有住房、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的人才。

  四、申请、受理、审核流程

  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30日(工作日),符合人才公寓配租条件的申请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见附件1)向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

  向人社局提出申请前,用人单位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本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应出具公示情况报告。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征求区社保中心、区不动产中心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核准,经审核无异议进入公开摇号环节。

  五、房物配租

  摇号配租完成后,将分配结果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社局发放《人才公寓实物配租入住通知书》。

  六、签订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

  配租对象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持《人才公寓实物配租入住通知书》及相关证件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放弃本次分配,两年内不得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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