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旅游产业人才引进最高补助50万元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12-04

  从厦门市文旅局获悉,根据《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即日起可申报,入选后享受多项优惠政策,包括入选人才可享受最高5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金,以及子女就学、个税奖励、每人每年最高3万元的培训补助等优惠政策。

  根据《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办法》,2018年1月1日以后由厦门旅游企业引进,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报2019年度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采用柔性方式引进的应签订合作协议,并在厦门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申报的人才包括:年薪不低于50万元(旅游饭店不低于100万元)的旅游领军人才,年薪不低于50万元(旅游饭店不低于100万元)的旅游高级人才两种。

  申报成功后,入选人才可享受最高5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金、厦门人才安居政策、子女入园入学择校、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奖励、每人每年最高3万元的培训补助,以及申领“金鹭英才卡”等方面优惠政策。入选的柔性引进领军人才,在厦服务满6个月后可申请最高15万元工作生活补助金。入选“海纳百川”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本土旅游人才,可享受30万元特殊工作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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