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迎来新机遇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0-03-09

  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促进条例》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各个方面几近全覆盖,这是历次政策前所未有的。《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推动浙江民营企业的发展、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民营经济一直是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最大资源和最大优势,是浙江形象的金名片。民营经济创造了浙江六成以上的GDP、七成的税收以及近九成的就业岗位,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不可否认的是,民营经济的发展也碰到了很多困难,遇到了很多瓶颈。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因素相互交织,在部分特殊行业和领域,“所有制歧视”仍存在,民营企业依然会遭遇“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等障碍;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隐性和显性的民营资产流失;政府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所释放的诚意和出台的措施,没有完全转化为对民营企业的政策红利等,这些现象为民营企业发展带来了一些不良影响,也影响了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前进步伐。只有打破这些套在民营企业头上的“紧箍咒”,才能真正释放浙江民营经济持续增长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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