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推出各项惠企利民政策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0-03-03

  3月2日下午,宁波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疫情期间企业各项补助如何申领、金融机构助力企业奖励方案、来甬人员交通补贴、双职工子女看护补贴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为鼓励大家积极返甬复工,宁波市财政部门推出了返甬员工交通补助。对于自行返甬的外来员工,按照员工乘坐的二等座(含)以下火车、长途汽车、客轮等交通工具票价的50%予以补助。同时,为便于补贴的申请和下达,来甬员工的交通补贴是以企业为单位申报,企业只需提供“申请员工花名册+交通票据”即可,相应的交通补贴也是通过企业发放给员工个人。

  宁波市财政局副局长竺培楠表示,这次宁波市实施返甬人员交通补贴主要通过先兑付后审核的模式,尽量简化流程、便利企业,让补贴资金第一时间惠及群众。此外,对于父母均在宁波的非公企业工作,并且都已开工,而在宁波就读的孩子因所在小学、幼儿园或托育机构受疫情影响未开学,宁波市对于这样的双职工子女家庭将给予一次性500元的补助。

  疫情期间,外地员工无法返回宁波,不少企业还进行了新一轮的招工。对有新增招工的企业,政府推出了新增招工补助,企业只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疫情解除后当月,企业已连续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二是疫情解除后当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缴费人数较去年同期实现净增长,人数以到账数为准。比如:2020年3月疫情解除,某企业2019年3月到账数是10人,2020年3月到帐数是12人,该企业能享受的补贴是500×2=1000元。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30万元。

  此外,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甬20条”文件中明确,对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的金融机构,按其年度累计发行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对承销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按上述标准的2倍给予奖励。对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且不需要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金融机构,给予每个项目10-30万元奖励。对使用央行支小再贷款发放小微民营企业贷款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按不超过再贷款使用金额的0.5%给予贴息性奖励。

  疫情期间,根据国家和省市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相关部署安排,宁波市相继出台了复工复产20条、支持外贸企业12条、服务业健康平稳发展21条、保障“三农”发展等一系列帮扶政策,积极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切实保障经济平稳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这些政策兑现后预计将为宁波市企业减负1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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