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适当放宽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才评职称要求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0-02-24

  2月14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指南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和《关于暂停开展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集体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提出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实施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激励措施等七大举措,具体内容如下:

  一、暂停组织举办专业技术人才聚集性活动

  聚集性活动包括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线下学习培训、职称集中评审、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书发放、人才项目评审、各类专家人才服务活动、博士后集体活动等。其中,省自行组织的职称申报评审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全部暂停,2020年上半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暂缓职业资格纸质证书发放和补办。恢复活动时间根据国家和省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二、各类项目评选对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

  在2020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遴选推荐,以及各地人社部门开展的人才项目选拔中,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发挥我省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各级卫生健康行业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作用,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在2020年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中,增设疫情防控和科研项目选题,研修名额向湖北省予以倾斜。将防疫科研人员和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作为申报人社部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的优先推荐对象。在2020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和省博士工作站评审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倾斜力度。2020年度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的遴选组织实施,向参加抗击新冠肺炎并发挥积极作用的博士博士后以及相关领域重大公共卫生科研课题倾斜。

  三、实施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激励措施

  对参加疫情防控阻击战获得嘉奖奖励以上的医务防疫人员,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评审时给予激励政策,对参加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医务防疫人员适当放宽实践能力考试、基层工作经历、资历条件、业绩成果及论文等要求。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抗击疫情工作,在2020年卫生、医药、自然科学研究、交通运输等相关专业职称评审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技术分析、病历等成果可替代论文,疫情防控相关业绩作为有效业绩,并增加其在评审中的权重。对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参照医务防疫人员适当放宽职称申报的学历、资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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