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70年代,英国经济学界提出了“夜间经济”的概念,指晚上6点至次日凌晨6点之间,在城市中以文化旅游、餐饮休闲、购物健身等为主的消费活动总称。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提出要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随后,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南京等城市相继出台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相关举措,夜间经济迅速成为我国大中城市,特别是那些以大都市为发展目标的特大城市的热门话题。“夜经济”这个热词已成为衡量城市活力的重要指标。各地陆续出台鼓励支持夜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推动相关业态与模式不断创新。
夜间经济不只是消费活动在时间上的延伸、在内容形式上的多元化,其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时段性划分(当日下午6点到次日凌晨6点)的经济形态,以休闲性、服务性消费为主体,囊括夜间购物、餐饮、旅游、娱乐、学习、影视、健康等,并带动多行业的经济发展。
长春市受地理位置影响,属于高纬度地区,冬季黑夜漫长,可以供市民进行夜间活动的24小时营业的娱乐场所还很少,仅有的部分营业场所主要集中在餐饮业、娱乐业和零售业的酒吧、KTV、饭馆和无人商店。在体育行业当中还是空白。这种夜间经济的发展结构,不但会导致长春市大量的体育场馆、器材等设施设备资源的闲置与浪费,很多夜晚需要放松的人员,面临无处可去的尴尬境地,同时也不利于长春市居民身体素质的提高与文明程度的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长春市政协委员张萌建议,政府作为召集方,利用社会资源,在长春市范围内利用现有体育资源,设置一些大型夜间体育比赛,例如:“夜跑大赛”、“篮球3Vs3”、“台球”、“保龄球”、“飞镖”、“电竞”、“乒乓球”比赛等,并邀请全国范围内的一些知名体育选手参赛,以此增加影响力并刺激夜间经济的发展。此外,将长春市的部分体育馆开设“夜场”,使“长春夜运动”成为长春夜生活的又一道“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