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祖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成绩斐然,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打造宜居宜业“美丽温州”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践行“美丽温州·精建精美”建设使命,促进城区首位度提升。
以自然美、经济美、城乡美、生活美、人文美“五美”新温州为目标,全面开展“大建大美”行动,并向“精建精美”提升、向“全域美”拓展。三年累计开工“大建大美”项目721个,建成475个,完成投资2040亿元。致力打造瓯江两岸沿线、塘河两岸沿线、三垟湿地、中央绿轴、历史文化街区等“两线三片”五大亮丽城市名片,瓯江两岸夜游灯光秀、白鹿洲公园光影秀、上陡门浦公园、三垟湿地花溪花海和五马街-禅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等标杆项目全面提升城市颜值和品位,赢得市民广泛点赞。
以城市快速路建设为重点,全面补齐城市内部交通结构短板,全力推进城市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市区现有城市道路总长1782公里,其中城市快速路34公里,停车泊位47.5万个。
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全力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弹性发展、低碳安全”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全市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6座,日处理能力179万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5座,日处理能力10690吨。
二是秉持“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初心,完善住房体系建设。
坚持将城中村改造作为棚户区改造的主攻阵地,集中发力、连片改造,市区累计对108个行政村实施改造,涉及9.28万户,拆除旧房1560万平方米,拓展了城市发展新空间,棚改工作获得了国务院督查激励。棚改安置住房项目建设提速提效,2015年以来,全市开工棚改安置住房23.9万套、竣工16.6万套、交付14.6万套。
切实保障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累计惠及住房困难家庭66万户、146.35万人,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2.60%,人均住房保障面积达到18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实现了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00%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进一步完善,建立重点危旧房监管清单,确保房屋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