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加快推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以下简称“南京片区”)高质量发展,大力集聚海内外创新创业人才,建设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设立南京片区人才举荐委员会,自主制定人才评价标准。建立片区境外人才引进服务平台,做好人才需求搜集和人才引进服务对在片区工作的高端人才,根据产业类别,最高给予个人经济贡献90%奖补,对境外高端紧缺人才给予个税税负差额补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政府外办、江北新区管委会)
第二条支持人才在南京片区就业创业。经片区认定的外国人才可直接办理工作许可,符合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一次性给予2年及以上工作许可,在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按照高端外国人才待遇,享受容缺受理、优先办理。试点建设外国人来华工作信用体系,对信用优质单位聘用高端外国人才,相关材料采取承诺(后补)制外籍应届大学毕业生来片区工作的,给子1-2年工作许可,允许外籍留学生在片区兼取创业(加注“勤工助学”)。对入选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创业项目,择优给子150万元300万元的重点资助,在片区内新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直接纳入人才安居和经济贡献奖励企业范围。(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房产局、江北新区管委会)
第三条放宽专业人才从业限制,全面下放市级职称评审权限,推动境外人职业资格和职称互认,南京片区自主组织在片区工作的医疗、金融、电子信息、建筑规划等领域境外专业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支持在片区工作的境外人才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城乡规划师等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国际专业资质的境外专业人才经备案后可在片区开展相关业务,(市人社局、江北新区管委会)
第四条提供优质高效的出入境服务。外籍人员在片区内我市主导产业领域实际投资达50万美元以上,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计划来片区投资或者创新创业的外籍人才,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向我市口岸签证机关申请S2字签证(私人事务签证),入境后办理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市公安局、江北新区管委会)
第五条提高人才市场化服务集聚度。加快南京片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发展。对国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秀海外华人组织在片区设立分支机构的,给子最高30万元落户奖励。允许外商独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片区落户,鼓励国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片区内开展合作,对片区内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校友会等社会组织根据绩效给子引才奖励。片区企业通过第三方引才的,按中介费用70%比例给予补贴,单个引才最高补贴30万元,支持境内外高层次人才峰会在片区举办和永久性落地,分别给50万元、100万元补助。〔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贸促会(会展办)、江北新区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