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优化创新环境,服务非公经济,助推绿色发展。2016年9月,重庆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意见实施以来,该市检察机关为重庆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创新创业者保驾护航
在明知是假冒商标的情况下,经营手机通讯生意的李强、李力(化名)父子非法销售66台苹果“翻新机”,销售金额10余万元。此外,警方还查获不同型号、带有苹果商标标识的“翻新机”92台、假冒配件若干,未销售货值达15.19万元。
不久前,经渝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强、李力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
“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营造公平有序创新创业环境,切实维护创新者、创业者合法权益。”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检察机关去年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4人。
与此同时,重庆市检察机关还积极健全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通过加强与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衔接协作,借助“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和案件咨询制度,及时发现和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对微罪不起诉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侵权行为信息将移送有关部门纳入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等社会信用平台。
此外,重庆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整体营商环境。去年,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248人、集资诈骗犯罪18人,涉案金额106亿元。
加大服务非公企业工作力度
张某是璧山区某民营齿轮生产企业的一名员工,在工作期间,他先后7次将客户单位支付给企业的承兑汇票挪为己用,累计金额315万元。
该案提请审查逮捕后,璧山区检察院将其列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承办检察官加班审查案卷材料、复核证据,及时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张某作出批捕决定。接下来,通过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固定证据,检方最终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据了解,在类案分析的基础上,璧山区检察院已先后向发生过类似职务侵占案件的近10家非公企业提出检察建议,为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管制度“精准”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