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关于征集2019年度东莞市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申请人所在单位入库名单的通告》,对符合规定的人才所在的企业进行入库筛选工作。最终获评的人才,最高每人每年奖励100万元。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12日。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全市人才发展环境,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现代产业,全面提升城市竞争力,东莞市2018年出台《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东府〔2018〕75号),对在东莞市经济贡献突出的重点新兴产业企业、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市及其他鼓励发展的企业中担任高管或被市认定的特殊称号的人才,或者是符合条件的纳入中央、省、市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和特色人才,按其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的最高不超过80%标准奖励个人,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
为做好经济贡献申请人所在单位筛选工作,现在东莞市依法登记和依法纳税的企业范围内公开征集入库筛选企业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汇总各类别名单,经市税务部门核查经济贡献情况后,由各类别产业主管部门核定企业所属类别,根据东莞市产业发展规划和企业经济贡献情况提出入选名单。入选名单将列入“2019年度东莞市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申请人所在单位名单”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