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为人才创新创业“搭台铺路”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6-11-16

  离岗创业人员经原单位同意,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以及保留基本工资等待遇……武汉市出台《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用一系列激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新政策举措,为他们创新创业“搭台铺路”。

  《办法》的出台无疑带来“好政策”,为有技术的想创业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提供“试错”的保障,激发更多的技术人才干事创业,激活城市的发展动力。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推进政府行政改革的有效策略。我国发展的历程,就是在不断激发人民群众创造活力中一步步走过来的。改革开放之初,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包干到户”试点,群众创新迈出的一小步,让中国在解决温饱问题上迈出了一大步。如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尽可能减少各种不必要的审批和限制,为创客们的成长创造宽松公平的环境,把大家的智慧充分激发出来,我们就拥有了富国强民,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强大动力。

  创新创业,本身就是一项难度系数与风险系数极高的“工程”,对于技术型人才的创业而言,要想将技术专利转化为市场认可的“产品”也是从满艰难与挑战。创新创业之路充满坎坷,注定不大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无数“创客”艰辛的跋涉与漫长的探索。“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成就一件大事,总有很多的牺牲与付出,创新创业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九死一生”的事情,需要政府建立健全试错容错机制,用“好政策”为城市创新创业“搭台铺路”。

  激发城市创新创业的热潮,包容的政策需给力。《办法》是国家授权我市先行先试的改革项目,《办法》细化了对事业单位离岗创新创业人员范围、期限、批准权限、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职称评聘等人事政策。离岗创业人员经原单位同意,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原单位发放基本工资,保留其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同时明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含担任六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以辞去领导职务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离岗创业。

  城市发展,创新驱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途径,需要民众尤其是技术人员的广泛参与。李克强总理曾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厚植科技进步的社会土壤,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效对接,塑造我国发展的竞争新优势。武汉市出台《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用包容的好政策为事业单位技术人员解除后顾之忧,必将汇聚形成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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