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准备好了1000个专项事业编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9-17

  为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服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9月16日,昆明市出台《昆明市市级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

  根据《暂行办法》,专项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专编专用、单列管理、人走编收、循环使用。即日起,昆明市暂核定专项事业编制总量1000名,用于昆明市“春城计划”明确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等4类人才的引进管理工作。

  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是什么?

  专项事业编制是指在市级事业编制总量内单独划定的专门用于市级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事业编制。

  《暂行办法》所称的高层次人才包括?

  1.昆明市“春城计划”明确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2.从昆明市行政辖区外引进的教育体育、卫生健康领域“三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

  3.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称号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参加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前三名、中国技能大赛、世界级技能大赛获奖的选手。

  4.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人才办”)会同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审核认定的其他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

  专项事业编制的使用原则?

  《暂行办法》明确,专项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专编专用、单列管理、人走编收、循环使用。

  专项事业编制总量有多少?

  专项事业编制总量暂核定1000名。

  专项事业编制总量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报市委编委审定,市委编办负责日常管理。

  专项事业编制以什么程序申请、下达?

  1.用人单位申请

  引进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填写《昆明市市级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申报表》,提供相应资质材料,提出申报意见,报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昆明市市级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申报表》出具审核意见。

  3.高层次人才认定

  (1)符合“昆明市‘春城计划’明确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的报市人才办审核认定;

  (2)符合“从昆明市行政辖区外引进的教育体育、卫生健康领域“三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的分别报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审核认定;

  (3)符合“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称号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参加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前三名、中国技能大赛、世界级技能大赛获奖的选手”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

  (4)符合“市人才办会同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审核认定的其他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的报市人才办,市人才办会同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审核认定。

  4.专项事业编制下达

  根据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市委编委下达专项事业编制,市委编办下达《编制使用通知单》。

  其他

  使用专项事业编制的高层次人才出现辞退、调离、退休等情况的,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报市委编办,市委编办及时收回专项事业编制。

  使用专项事业编制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以特设岗位方式引进。评聘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申报技师技术工人等级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独核定,不受单位职称总数、技师职数和结构比例限制。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可直接考核认定或按特殊人才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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