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9-06

  浙江省坚持不懈地抓数字经济发展,勇当数字经济先行者,获批创建首个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并成为“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和全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先行区。此外,首个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也花落浙江。2017年,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打造信息经济升级版,随后,我省制定出台浙江省国家数字经济示范省建设方案和数字经济发展五年倍增计划。

  而今,我省正在加紧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坚持全省一盘棋总体布局,强化统筹部署、优化工作机制、协同指导推进,数字经济已成为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统筹推进

  经济增长主引擎动力强劲

  “数字经济是新时代的一场新经济革命,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是新时代深入践行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思想的浙江行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早在2014年,我省提出将加快发展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经济作为支撑浙江未来发展的八大万亿产业之首和重中之重,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信息经济发展规划(2014-2020年)》《浙江省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2017年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确立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后,我省提出要努力打造“三区三中心”,即全国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区、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数字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先导区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科技创新中心、新型贸易中心、新兴金融中心,力争到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总量突破4万亿元,较2017年翻一番,建成国家数字经济示范省。

  在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领下,我省优化“1+X”领导工作体系,统筹协调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紧扣“三区三中心”建设,成立8个专项工作组,组织实施多个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数字大湾区、城市大脑、移动支付之省等十大标志性引领性项目建设。

  经过连年的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我省数字经济的规模和能级不断提升,日益成为我省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和主引擎。全省数字经济总量从2014年的10940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23346亿元,是2014年的2.13倍;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从27.25%上升至41.54%,年均提高3.57个百分点,总量和增速均居全国第4位。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2854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5548亿元,年均增长18.1%,占GDP的比重从7.1%提高到9.9%,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17.5%。电子商务、云计算、、数字安防等产业影响力不断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报告显示,2018年浙江省电子信息制造业综合发展指数达73.34,较上年提升2.58,在全国各省市位次从第5位上升到第3位;软件业综合发展指数达74.47,较上年提升1.5,继续保持全国第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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