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发布薪酬待遇指导意见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6-08-19

  上周,禅城区出台了《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社工专业人才薪酬与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挂钩,实行动态调整。

  该区还同时发布调整后的《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办法》,进一步拓宽补助对象,旨在引导社会组织培养社工专业人才,打造一批愿意扎根禅城、专业素质高的社会组织社工人才队伍。

  意见出台后,禅城区财政部门今后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预算审核时,将会把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不得低于意见的薪酬指导标准作为审核要素之一。在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达到本地社工薪酬平均参考标准并能及时发放”也将作为重要评分指标。

  报考全国社工考试人数屡创新高

  数据显示,2014年,禅城区通过全国社工考试人数仅为75名,同年11月,《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办法》印发,旨在激励禅城基层社会工作者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2015年,该区报考全国社工考试人数就超过800名,最终通过社工考试人数为190名。2016年,报考全国社工考试人数超过900名,为历年最高。

  据了解,与意见一起出台的新政,还有涉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补助办法。

  禅城区民政局负责人表示,该区原有的补助政策将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在修订完善原补助办法的基础上,《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办法》继续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新办法在原有“在本区各级政府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内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人员”对象基础上,增加了“目前在本区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且年限超过一年(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作限制)的社会组织专职人员”,申请人信息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在补助发放程序上也增加时限要求及名单公示环节。

  新办法将社会组织专职人员纳进补助范围,以期引导社会组织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打造一批愿意扎根禅城、专业素质高的社会组织社工人才队伍。

  新政出台背后的一个事实是,近年来,随着禅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社工服务力度的加大,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引进社工人才的重要载体,而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亦成为禅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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