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实施“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启动百名博士党政国企人才计划。从2019年起,用3年时间,选拔100名博士专业人才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2019年起,用3年时间选拔100名博士专业人才充实到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推动建设一支有战略思维、世界眼光、专业素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今年第三期计划面向社会招聘27名博士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5人、专业技术岗位16人,市属国有企业岗位6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和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到事业单位任职的,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聘任事业单位七级、八级管理岗位,或十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符合条件且入户东莞的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其中包括20万元安家补贴(税前),以及8万元/年的生活津贴(税前,分10年领取)。
到市属国企任职的,聘任企业中层副职岗位(或相当岗位,含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符合条件且入户东莞的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其中包括20万元安家补贴(税前),以及8万元/年的生活津贴(税前,分10年领取)。
博士研究生任职试用期1年(国企岗位博士研究生任职试用期半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已领取我市安家补助或特色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已领取单位发放的住房津贴和租房补贴的,安家补助按扣除已领取部分发放。试用期满转正后,每年发放生活津贴8万元,连续发放10年。未经批准且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离开东莞工作的,需返还已领取的安家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