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率先发展现代流通业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8-20

  经过22年改革开放,广东的国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第二、三产业发展不协调,日益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广东面临的国际化竞争更趋激烈,流通领域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更为突出。面对这种情况,广东省委、省政府果断作出加大流通业改革与发展力度的决策,并于2001年12月4日至6日在深圳召开了全省流通业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2002年1月,以省委1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的意见》。这是全国第一个发展现代流通业的文件。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流通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先导性支柱产业,重视抓好流通业的改革与发展。《意见》确定把连锁经营、现代物流业和中高级批发市场作为推动流通业改革与发展的突破口。

  由于长期以来受到“生产决定流通”的传统观念约束,各级党委、政府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几乎全部放在生产环节上,对流通环节重视不够。因此,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发展很快,但流通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落后,“九五”时期全省商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仅为9.47%。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通过专题调研,将视野放大到发展现代流通业上,向全省提出了重新认识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问题。为了统一全省的认识,2001年12月4日至6日,省委、省政府在深圳召开了全省流通业发展与改革工作会议,这是我省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以流通业为主题召开的高规格会议。会议提出了“发挥现代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先导性作用”的观点。

  发展现代流通业的工作一铺开,省经贸委和省统计局首先碰到一个大难题,在国家统计分类中没有流通业的门类,他们参照联合国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原则,把全部经济活动10个大项目中的第六大项(包括批发、零售、餐馆和旅店业)和第七大项(包括运输、仓储和邮电业)界定为流通业,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关于流通业范围的请示》,得到了认可,也得到了国家经贸委的肯定。根据《意见》精神,广东认定了25家省流通龙头企业,并先后出台了7个政策性文件,对加速现代流通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企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下,25家流通龙头企业呈高速、高效增长势头,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全省流通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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