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多措并举创新发展加工贸易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7-31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加工贸易异军突起。加工贸易既是广东利用外资的重要形式,也是广东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广东领先全国外向型经济形成与发展的有力支撑。但随着时间推移,广东加工贸易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逐步显现,尤其是中美贸易摩擦以及东南亚地区尤其是越南加大吸引外资力度,严重挤压了广东加工贸易企业的发展空间。据越南计划与投资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前5个月,越南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资金近150亿美元,较去年同期水平增长了81%。当前,在各种要素成本优势日益下降的情况下,广东必须创新发展加工贸易,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才能够推动广东经济再上新台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走在全国前列”的指示精神。

  (一)促进加工贸易创新驱动发展

  一是提升加工贸易创新能力。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围绕企业自身需要开展研发创新;推动加工贸易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国家级和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促进加工贸易企业由单纯的贴牌生产(OEM)向委托设计(ODM)、自有品牌(OBM)方面发展;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设立各类研发机构,培育、申报和维护专利,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制修订。

  二是搭建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广东自贸试验区的技术溢出效应,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依托广东自贸试验区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建设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公共实验室、产品设计中心、技术标准中心、检测认证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设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需求数据平台、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为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产品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加工流程模式再造等公共服务。

  三是提升企业品牌营销能力。用好“省科技兴贸和品牌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创建、收购品牌以及打造行业性、区域性品牌。支持一批重点加工贸易企业与家乐福等传统零售商联合创立品牌,建设境内外营销网络。鼓励加工贸易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广东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探索外贸新业态企业负责品牌营销、加工贸易企业专注生产的“1+1”“1+N”分工合作机制。从政策方面大力鼓励有实力的加工贸易企业参与并购国际知名品牌。

  (二)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一是改造提升具有竞争优势的传统产业。大力改造提升广东传统优势加工贸易产业,比如纺织服装、鞋子、皮包、家电、家具、玩具等,落实国家和广东省技术改造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改造设备,提升其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落实国家和省鼓励扩大技术、设备进口相关优惠政策,促进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深入实施广东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提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行“机器换人”。对加工贸易企业购买用于重点工艺流程和环节改造关键设备技术改造予以资金支持。

  二是加快发展高端制造业。广东省要加快落实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鼓励类项目优惠政策,加强精准招商和专业引资,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发展重要装备、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等高端制造业。用好广东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政策,培育适合本地产业特色的加工贸易产业集群,尤其是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集群,以及开展飞机、高铁、船舶等高端加工制造,提升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比重。

  三是支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制造业由单纯的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引导和扶持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配套带动能力强的加工贸易企业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快发展。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展保税物流和研发、检测维修等保税服务业。促进加工贸易与服务贸易合作发展,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承接研发设计、财务结算、分销仓储、物流配送等服务外包业务。鼓励和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分拨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开展检测维修、财务结算、物流配送、分销仓储等生产性服务业务。

  四是大力推动总部经济发展。深入实施广东加强与欧洲、北美交流合作实施方案及重点工作方案,发挥省驻外经贸代表机构的作用,积极争取全省外资加工贸易百强企业母公司来粤设立总部或地区性总部。发挥省重大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广东自贸试验区三大片区以及中新(广州)知识城、中德(佛山)工业服务区、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等重大平台,吸引世界知名企业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简化“外发加工”审批,取消跨关区风险保证金,支持珠三角地区重点加工贸易企业保留总部,依托“外发加工”将生产制造环节剥离和优先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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