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技能人才可破格申报职称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7-23

  为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印发《北京市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这是北京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出台的首个分系列改革办法,面向全市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和技工教育教研机构教师分类评价,高技能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典型工件可作为代表性成果

  此次改革结合北京实际,坚持遵循规律、分类管理、科学评价、以用为本等基本原则,在健全制度体系方面,完善职称层级,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全面开设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明确职称初、中、高级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对应关系,促进技工院校教师职称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衔接。

  职称评价将技工院校教师分成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和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分类评价。论文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答辩的唯一要求,教师可自主选择论文、论著、课题、教案、典型工件等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获中华技能大奖可申“正高”

  评价将建立业绩突出教师破格申报渠道,获得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可优先参评上一级职称层级;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本人获得或指导学生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名次、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教师,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可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

  改革还畅通了企业双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申报通道,从企业录用的具有丰富经验的高技能人才,可按条件申报评审中级以上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职称。评上职称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后,可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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