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千方百计吸引人才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6-14

  千方百计吸引人才,是城市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吸引人才、服务人才方面,深圳又出了一招。近日,深圳市住建局就《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下称《建设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6月21日。

  鼓励设置公共食堂,小户型可不设厨房提高实用面积,层高不小于2.8米,甚至是通风采光也有细致入微的规定,这一切都是为让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更为宜居,人才住得舒服。

  “以人为本,宜居生活”,这是深圳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理念。记者看到,在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选址上,《建设标准》指出,应遵循“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结合所在区域的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引导人口和产业合理分布。选址应优先选择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内部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宜设在居住区内部且靠近中心绿地或广场。

  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所在地,人行出入口宜在公交车站点5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或轨道交通站点8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且宜面向城市次干道、支路及其附属的街道、广场等公共空间,不宜面对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不难看出,这是对出行、休闲及减低噪音污染的周密考虑。

  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多为小户型,套内使用空间有限,为保障居民必要的活动休闲空间,借鉴香港公屋的先进建设理念,在营造友好且有品质的小区环境上做了充分考虑。

  儿童游乐场设置应避开居住地主要机动车交通道路,老人活动场所应具有良好的日照与自然通风条件。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居住区内应设置连续的架空层、风雨连廊和骑楼等,应能直达所有的居住区楼栋、配套服务设施和人行出入口,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1.5米。

  实用率不低于65% 层高不小于2.8米

  实用面积高、通风采光良好,这样舒适宜居的住房往往受到人们的青睐,人才住房也应如此。《建设标准》用专章形式对住房单体做出规定。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楼层平面布局应合理紧凑,实用率不应低于70%,用地条件受限时实用率可适当降低,但不应低于65%。

  同时,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层高不应小于2.8米,外窗可开启面积比达到30%,使建筑获得良好通风。

  《建设标准》对不同套型的套内建筑面积予以明确,以人才住房为例,1~2人使用的Ⅰ类套型,套内建筑面积应大于等于27平方米;3~4人的Ⅲ类套型,套内建筑面积应大于等于51平方米;大于4人的Ⅳ类套型,套内建筑面积应大于等于64平方米。

  为保障住房内良好的生活条件,《建设标准》规定,住房卧室、起居室(厅)应具备直接自然采光、自然通风的条件。厨房应有外窗,具备自然通风条件;除Ⅰ类套型中的租赁型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外,其他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套型的卫生间应有外窗直接采光、自然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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