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5年将太原打造成安全发展城市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5-31

  5月17日下午,太原市安委办组织召开全市实行重大风险差异化监管、推动城市安全发展会议,太原市副市长卢秋生、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处长安晓青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和应急局局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等出席会议。会上,太原市安委办印发《太原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后简称《方案》),以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覆盖涉及城市安全的关键环节,明确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制度措施,着力将太原市打造成为安全发展型城市。

  《方案》包含四大项总体任务和13个子项任务,强调切实把安全发展作为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提升城市安全源头治理水平、城市安全防控能力、城市安全监管效能和城市安全保障能力。《方案》指出,要加快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建立联动互通城市安全应急救援智慧平台,加强应急救援机制、装备、队伍建设,严格规范监管执法,建立城市安全管理平台等,并对整个城市运行的方方面面提出了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到城市安全发展中来,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发展、关注安全发展的强大动力。

  《方案》明确了三大目标:到2020年,太原市主城区建设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区;其他县(市、区)启动安全发展城市的创建工作,到2023年太原市[含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安全示范城创建标准;到2035年,将太原市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拥有系统性、智慧型、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建成以中心城区为基础,带动周边、辐射县乡、惠及民生的安全发展型城市,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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