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自建人才公寓等配套用房!所有行业税费只减不增!中小企业可凭信用数据争取银行信贷支持……
4月3日,杭州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稳企业稳增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政策举措》。记者了解到,该政策分为五部分共二十三条,涵盖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举措力度、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推动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重大产业项目招引等,突破多、力度大、范围广,旨在让企业实实在在、心无旁骛做实业,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贯彻落实稳企业稳增长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企业稳增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举措力度
(一)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举措。认真落实国家增值税改革举措,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2019年4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现行16%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现行10%降至9%,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在全市办税服务场所设立减税降费“专家团队”、设置减税降费政策服务“专岗”、开设减税降费咨询“专线”,开展办税服务人员、涉税中介机构、纳税企业培训,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快速落地。(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二)抓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落实。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从10%降至5%;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税负降低50%以上。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顶格标准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6个地方税、2个附加。(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三)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根据全省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和工作部署,落实参保企业社会保险费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的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调政策,单位和个人均按0.5%的费率缴纳。(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四)降低企业职工住宿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工业用地,按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5%的标准建设人才公寓等办公生活配套设施;对在杭州年度缴纳税收额5亿元(含)以上的先进制造业或高科技企业,允许按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10%的标准建设人才公寓等办公生活配套设施,并可在同一主体不同宗地内进行总体平衡。人才公寓户型标准参照市人才专项租赁住房标准,只租不售、循环使用,统一纳入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具体实施细则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保房管局、市经信局、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
(五)以改革推动降低涉企收费。在符合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科技与工业企业扩大生产性用房,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新建、扩建、翻建厂房,提高现有工业用地(不含创新型产业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实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零收费。落实国家、省降低电价有关政策,降低制造业和一般工商业用电成本,其中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降低10%。对煤改气企业继续实施优惠气价政策,气价控制在省级门站价格加价每立方米0.6元以内。对生产经营企业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水用气,继续执行居民价格,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