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谁拥有了创新人才,谁就能在科技创新中占据优势,谁就能在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据主动优势。我市正处于结构的深度调整期、瓶颈的突破期、新旧动能转换的胶着期,把握这一机遇,加快实现非对称赶超,需要更加凸显科技创新创业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需要更多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勇当“排头兵”,担当作为,奋力赶超,主动融入、深度融入本溪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为本溪市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从目前来看,本溪市在打造人才创新创业新高地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在政策保障层面,本溪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了《本溪市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全市未来三年人才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强力将本溪人才工作向纵深推进;从实践层面看,截止到2018年底,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27家,实现科技成果转化71项。高新区获批国家打造科技支撑型特色载体,华润三药完成999小儿感冒颗粒划转并正式投产,上海绿谷治疗阿尔茨海默症新药完成三期临床并已向国家申请上市。在2019年《本溪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9年我市要进一步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促进形成市、县区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但是我们也清醒的看到,目前国内外各大城市间都不惜重金和土地吸引科技创新人才,本溪市周边地区的引进人才政策也对本溪市的科技创新人才的引进产生很大影响,对科技创新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由于本溪的地理环境、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对科技创新人才产生了明显的“挤出效应”;同时由于本溪市距离沈阳交通便利,也产生了明显的“虹吸效应”;加之现代交通方式的快速发展产生的“同城效应”逐渐放大,形成了人才竞争环境的新态势,对加快打造本溪市人才创新创业新高地提出了挑战。
加快打造本溪市人才创新创业新高地应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科技人才管理的经验,围绕国家战略、区域战略和本溪市未来的发展战略,布局工作重点,全面协调开展。一要完善工作体制,实现管理模式转型,准确界定科技创新人才管理主体之间的职能边界。根据责、权、利相统一原则,通过“以党领政”的治理结构推动科技创新人才吸引、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的现代化、科学化与专业化。二要加强对科技创新人才工作的调研,充分了解科技创新人才所思所想和实际需求,并从战略上和制度上进行突破,制定符合发展形势和人才需要的科技创新人才政策。对原有的政策进行合并,对不符合当前形势的人才政策及时进行调整,提高人才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并形成政策调整的长效机制,通过整合协调的职能部门统筹推进,确保人才政策作用发挥。在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了团队建设,将人才团队建设作为吸引人才的重点,促使人才创新合力与优势互补。三要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交流和成果转化平台。目前,研究与开发机构、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的科技创新人才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高等院校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科技人才主要分布在近郊区和远郊区,科技创新人才资源存在隔离现象,亟需完善科技人才在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流动的“产学研”相结合制度,加大力度完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人才的创业渠道,支持这些科技人才更多的进入企业兼职或直接创业,加大保留事业身份、编制政策力度,同时通过重大项目联合承接、共建研发基地和创新联盟等协作方式,引导企业有效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人才资源,切实促进产学研人才的双向交流和深度融合,激发科研机构和高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活力,面向市场需求实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四要积极收集并评估相关创业信息、专业岗位信息以及海外人才信息,进行配置及深度跟踪服务。要整合政策资源,梳理针对人才及相关领域政策,形成政策汇编,提供创新创业人才使用。定期组织召开政策宣讲会,向科技创新人才宣传解读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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