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取消审批企业人员调入长春的通知》,决定10月25日起取消企业人员调入长春的审批业务。企业人员流动以签订和解除《劳动合同》为准。同时,考虑到与各省对接的实际,企业人员调出长春仍由长春市人才中心负责办理。
据了解,企业人员异地调转,是计划经济时期政府部门加强企业人员流动管理的一项审批业务。包括企业人员调入长春和企业人员调出长春。进入市场经济后,特别是随着《劳动合同》的广泛应用,企业用工充分自主,社保接续和进长落户也逐步放开,使得企业人员异地调转的功能日益弱化。加之政策依据过时、办理程序繁琐,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