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1-11

  创业资本汇记者独家获悉,在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一期)》中,《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发布。据了解在去年底深圳市金融办就该文件进行过相关意见的征求,该措施于2019年1月6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为3年。

  此次措施是为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62号)总体部署,构建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着力将深圳打造成为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城市而配套出台。具体分为6大类别20条细则,其中有以下几点尤其重要。

  一、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

  在《措施》中,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可谓重中之重。其中,《措施》首次提到要形成上下联动、相互衔接的市区引导基金管理体系,在子基金投资于本辖区注册登记企业的资金占引导基金出资额的倍数方面实行更加灵活的规定。《措施》还提到,要建立早、中期创投和重大产业项目让利机制,对深圳市政府政策性引导基金参股或合伙的子基金,在投资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符合深圳产业发展战略、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的项目获利退出时,在引导基金投资收益部分中给予适当甚至全部投资让利。

  另外,《措施》还提到要发挥首期50亿元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加大天使投资扶持力度,深化金融服务机制创新,有效弥补市场失灵,补齐企业早期融资难短板,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链条,最大限度帮助创新创业企业度过早期“死亡谷”。

  悦享资本副总裁何瑛表示,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成立时候,关于引导基金投资收益有让渡,但是新措施所规定的让渡力度更大,而且在第一条细则里面,子基金投资于本辖区注册登记企业的资金占引导基金出资额的倍数方面实行更加灵活的规定,也是第一次明确提出。

  去年3月,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正式揭牌成立,在揭牌当天,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代表天使母基金承办方,与首批子基金管理机构代表签约。时隔8个月后,天使母基金又分别与青松基金、澳银资本、松禾成长、数字中国、中金前海、同威资本、创享投资等8家子基金进行了现场签约,8家子基金总规模26亿元,天使母基金承诺出资约10.4亿元。

  据悉,截止第二次签约时,天使母基金主动接洽创投机构近150家,已递交申请材料的创投机构55家,其中已开展审核和尽调22家;申请材料通过投决会16家,涉及子基金总规模49亿元,天使母基金承诺出资19.6亿元。

  二、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创业投资

  《措施》规定,关于鼓励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内部实施有效的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机制,进一步放宽新设立创业投资机构的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允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30%。

  深圳市君创资本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国有创投机构员工持股比例的规定能够极大地调动创投机构的热情,从制度层面保证了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参与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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