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每年遴选60名高层次人才进行培养支持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8-12-17

  日前,东莞市政府印发了《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支持计划》),提出每年集中遴选约60名市内高层次人才进行培养支持。

  据了解,未来三年东莞市将每年遴选一批扎根东莞的科技、企业经营管理、金融、社会建设等领域的领军人才,申报人不受身份、户籍、国籍等限制,但必须在东莞工作或创业满3年,且遴选当年仍全职在岗。

  4类引军人才获3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

  据悉,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每年集中遴选约60名市内高层次人才进行培养支持。培养对象包括4类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金融领军人才、社会建设领军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将重点从“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重点企业和创新平台中进行遴选。

  据介绍,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将获得多种优先推荐的待遇。比如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的重大人才计划;优先推荐评选荣誉市民、优秀共产党员等和担任东莞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先纳入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范围。

  东莞市将设立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项资金,按照东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为每名入选者提供30万元的资金支持,主要支持培养对象开展科研、培训进修、技能提升、学术交流等。

  资助资金分三期拨付,入选后第一年先行拨付40%资助资金,第二年拨付30%资助资金,第三年拨付余下30%资助资金。资助、奖励资金由主管部门拨付到人才所在单位,由单位再拨付到人才个人,人才所在单位须对资助经费建立独立账户,由人才支配专款专用。

  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并可直接落户

  根据《支持计划》,申报人不受身份、户籍、国籍等限制,须在东莞工作或创业满3年,且遴选当年仍全职在岗。

  每年6月份,市人力资源局统一对外发布《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公告,各相关市直部门发布各类人才类别的具体申报公告,7月份进行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需按要求填报《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书》,并提供3年内工作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证明材料。

  《支持计划》明确规定,入选者还可直接落户,由公安机关简化程序,优化办理,并对没有加入其他国籍和没有在国外定居的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可以选择工作属地、房产属地所在社区落户。子女入学时可在人才工作单位或落户所在的园区、镇(街)进入市一级(含)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就读,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在医疗保障方面,《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及其直系亲属可在东莞市任意一间二级(含按二级管理)以上医院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快速便捷就医。在市定点医院就医时,由导医护士全程陪同,并帮助办理门诊、急诊、住院等手续,如遇病情比较严重的疑难病例,优先安排专家会诊,提供优质医疗和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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