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持续增强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能力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8-11-08

  长春市实施了将扶贫资金投入企业、贫困户参与分红,扶贫资金投入合作社、贫困户参与部分生产环节实现增收,贫困户将土地、房屋等闲置资产委托企业或合作社经营获得收益等模式,制定非贫困村发展产业项目奖补、发展设施农业项目补贴等政策,推动了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电商、旅游、光伏等新业态产业发展,建设项目418个,带动3.2万名贫困人口增收。同时,大力抓好贫困人口就业,由市县两级安排资金,在乡镇、村屯设立巡河员、护林员、保洁员等岗位,安置“三无”贫困劳动力就业,年人均增收2400元。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成功介绍3800余名贫困人口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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