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七条措施》(以下简称《七条措施》),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数据显示,5年来,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从1528家增加到3054家,规上工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9%,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翻了一番。中科院海西研究院、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相继落地,建成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2600个,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居全国第7位,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居全国第8位,福厦泉自创区成立两周年成绩斐然。
“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诠释了只有坚持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才能打造发展新引擎,才能持续推动福建高质量发展。”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游建胜如是说。
游建胜介绍, 《七条措施》是在落实好已有的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及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激励政策基础上研究制订,紧扣科技创新短板和需求。
这次出台措施有七条共23款,主要从七大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具体包括:加大对创新绩效的正向激励、发挥福厦泉国家自创区引领作用、建设若干高水平福建省实验室、着力引进重大研发机构、加大行业领军企业研发扶持力度、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加快发展、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等。
在加大对创新绩效的正向激励方面,建立机制,针对福建省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和创新能力不足、基层创新意识和投入较弱等问题,分类施策,简化程序,激励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包括对高研发投入企业实行创新绩效奖励、对县(市、区)研发投入实行绩效奖励,激励地方进一步强化落实创新驱动的责任担当和意识能力。加强重点创新主体培育,简化程序切实提升企业创新获得感。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持续加大创新政策供给力度。如今年启动的企业研发投入2017年度和2018年度预补助工作,截至目前,初步核定获2017年度补助的企业1246家,涉及企业研发投入163.90亿元。
在发挥福厦泉国家自创区引领作用方面,以正向激励的方式对福厦泉自创区进行评估考核,激励福厦泉三地主动有效作为,带动其他高新区和闽东北、闽西南两个协同发展区共同发展,推进自创区与自贸区“双自联动”,扩大改革创新示范效应。2016年6月,福厦泉自创区获国务院批准建设后,先行先试破解障碍、激励创新措施。如今,福州发展产业,厦门推进两岸合作构筑集成电路产业集群等。全省约八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近七成的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在福厦泉成长,自创区已成为引领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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