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徐委发〔2018〕8号),市委办、市政府办日前印发《市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具体措施为在我市创业创新的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居住服务。
根据该办法,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应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分类安居、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置为辅,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补并举的人才安居保障政策体系。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实物配置为人才公寓配租等。
自主创业和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徐申请安居保障的,应同时符合四个条件:符合《意见》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并持有“彭城英才卡”;与在徐用人单位签订了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本地持续缴纳社会保险;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徐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房产登记交易信息;在徐自主创业的,申请人须为牵头人或主要创办人。企业应于上一年度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保费。
猎头公司咨询热线:400-067-9767
个人高薪职位查询请登录:www.aimsen.com
更多猎头资讯请关注埃摩森猎头视野:aimsen-shi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