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出台《关于贯彻〈济南市落实打造“十最”营商环境要求支持实体经济项目建设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用地管理部分)》,从保障项目用地、降低用地成本、多种方式供地、严格分割确权等方面,保障实体经济发展。
《实施细则》强调供地方式弹性管理,降低项目用地成本。工业用地供地方式可结合产业发展周期、用地单位经营水平及市产业发展政策,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对于弹性年期出让的项目,明确规定现在出让时同时评估50年和20年年期的出让价款,土地使用年限届满继续使用土地的,按两者价格之差补缴土地价款。
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业厂房分割确权条件和办理程序,严格工业项目分割确权。企业因生产需要在接受投资、合资、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确需分割转让厂房的,如果符合建设手续齐全、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已投产满5年等要求,可由区政府根据项目持有人申请,研究制定工业厂房分割确权方案,经市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项目持有人到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可分割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按照市场评估地价补缴土地差价后,申请以楼层或楼幢为最小基本单元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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