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7月13日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持续推进对外开放、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会议决定,在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等2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跨境电子商务先行先试地区,旨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本次入选的22个城市,大多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有良好的产业带基础,有成熟的电子商务氛围,区域辐射带动明显,并有一定的国际物流条件,对外贸易发展好,城市发展跨境电商主观能动性强,同时兼顾分布平衡。珠海获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将与东莞成为广东继广州、深圳后的又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珠海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珠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精神,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商务局、口岸局、拱北海关等16个部门为成员的“珠海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把握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的重大机遇,积极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成熟经验做法,推动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两平台六体系”,取得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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