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出台文化艺术优秀人才百人行动计划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8-06-13

  近日,济南市正式出台了《济南市引进培养扶持文化艺术优秀人才百人行动计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力争用3至5年时间,聘任10名左右艺术大师、引进20名左右艺术名家、扶持20名左右民间文化优秀人才、培养50名左右文化系统优秀艺术人才。通过邀请国内一流艺术大师和名家参与精品剧目主创,提升全市文化系统艺术人才专业水平,推动优秀舞台艺术作品不断向“高峰”迈进,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不断向“高端”发展。

  《办法》中规定,为了实施该人才计划,最重要的是搭建聚集人才平台。

  首先,要建立艺术大师工作室。聘请引进顶尖文艺大家,以传授技艺的方式,培养文艺人才、指导文艺精品创作、推进对外文化交流。聘请引进对象主要是在文化艺术领域享有盛誉的国内顶尖人才、领军人物(各艺术门类带头人)和济南市文艺发展急需的编剧、导演、音乐、舞美设计等方面高层次人才,聘期2年,计划10人左右。文艺大师以柔性引进为主,设立工作室期间每年在济南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文艺大师工作室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设计个性化聘用方案。第一年给予文艺大师工作室100万元资助经费,用于具体项目的资助;第二年视工作成效再给予100—200万元的补助资金。而根据济南市中长期艺术创作规划,由艺术大师参与主创的剧目、或者指导市属艺术院团和创作单位的艺术人才获得国家、省常设性奖励的,参照相关规定对艺术大师给予同等奖励。

  其次,建立艺术家工作室。培养扶持全济南市成绩突出的文艺人才,为其文艺创作提供良好环境。培养扶持对象主要是济南市入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省“五个一批”、市“六个一批”人才以及“齐鲁文化英才”、“泉城文化英才”获得者;国家常设性文艺大奖的获得者及获奖作品主创(编剧、导演、舞美设计、主演)、第一完成人;省常设性文艺奖项获得者等。艺术家工作室每三年评审一次,每次设立10个左右。每个艺术家工作室的运转周期为3年,第一年给予20万元补助资金,以后年度视创作成果再给予每年10万元补助资金。

  第三,建立老艺术家工作室。组织获得过省级以上常设性文艺奖项和荣誉、具有较高艺术造诣和知名度、为济南市文艺繁荣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艺术家,实施“传帮带”工程,建立老艺术家工作室。充分发挥老艺术家传帮带作用,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计划每两年培养10人左右专业素质好、濒临失传的特殊艺术人才。每年给予老艺术家工作室资助经费20万元,给予老艺术家每人每年5万元培训补贴。经审批,对65岁以上的老艺术家,每3年扶持一个作品创作、参赛、展演等项目,扶持资金不少于20万元。

  在搭建人才平台之外,济南市还实施人才支持计划。

  第一,实施文艺名家引进工程。从高等院校引进35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编剧、导演、音乐、舞美设计等专业高层次人才;注重从省内外国有文艺院团中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艺术人才或领军人才,特别是获得文化部“文华表演奖”、中国文联戏剧“梅花奖”以及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杂技“金菊奖”的顶尖人才,年龄一般应在45岁以下。用3至5年,引进各类文艺名家20人。引进的文艺名家,符合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扶持条件的,享受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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