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2018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强调,深化改革工作要保持“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劲头,人才引进工作要以政策高地打造人才高地,通过“人才高峰”攀登“产业高峰”,总部经济培育要支持“小巨人”“独角兽”和“四新经济”企业。副市长、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徐美健,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区长吴新明等出席会议。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二次会议上对深化地方机构改革作出的重要部署。会议强调,这些部署为高新区做好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下一步,全区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抓好改革,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按照时序进度要求推进改革。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苏州高新区委(虎丘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苏州高新区委(虎丘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中共苏州高新区委(虎丘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会议指出,这三份文件既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改革推进落实各项机制,也进一步明晰了领导小组、专项小组、改革办职责任务,全区上下要尽快明确所承担的责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另外,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高新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度改革督察工作方案》,要求区改革办进一步加大改革督察力度,拓展督察深度,充分发挥督察在推进重点改革任务、查找改革问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人才在新时代的特殊重要性,决定了党委、政府需要把人才“战略资源”摆上“战略高度”。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高新区人才工作专项述职点评制度实施意见》,明确区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根据各自人才工作职责,在每年年底向工委主要领导进行述职。述职点评制度重点从政策投入、人才引育、环境打造、人才服务、人才宣传和工作保障六个方面,从“成效、亮点、问题、举措”四个层面深入查摆、剖析问题和不足,深入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具体阐述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
会议要求,述职点评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创新引才举措,构建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以政策高地打造人才高地,以“人才高峰”攀登“产业高峰”;要进一步深化与美国硅谷等海外平台对接合作,引进海外“高精尖缺”人才;要充分依托高层次人才会客厅、高层次人才智慧应用平台、大院大所人才工作联盟等现有的人才服务资源和平台。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鼓励企业上市,对资源集约利用、高端要素集聚、现代产业集群、区域经济向更高形态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发展苏州高新区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和《苏州高新区关于鼓励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修订稿)》。
发展总部经济方面,准备出台的新政策包含机构落户奖励、发展奖励、租购房补贴、人才奖励、金融支持五个方面的要点。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退二进三”“城中村”改造、老镇改造和企业用地回购等工作,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为总部经济发展腾出资源空间;要加强对总部经济的招商力度,推广狮山街道上市总部园建设模式,打造总部企业园区;要面向符合高新区产业导向的总部企业,重点扶持细分领域的“小巨人”“独角兽”和“四新经济”企业。
鼓励企业上市方面,新政策涵盖切实降低企业上市成本、进一步提高上市(挂牌)奖励幅度、降低上市企业股东减持成本等要点。会议指出,相关部门要外部吸引和内部培育并重,吸引一批优质的拟上市公司落户高新区,指导和支持本地优质企业上市,形成一批上市梯队企业。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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