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8-05-18

  沈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非遗普查工作成效显著,名录体系日臻完善,工作机制运行有序,社会影响日益扩大,作为沈阳历史文化名城的内容与符号,越来越发挥着积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沈阳市的非遗保护与利用工作起步虽早,但发展速度不快,规模不大,后劲不足,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非遗保护与利用工作重视不足,宣传不够,依法保护与利用的社会氛围不浓;财政投入增长缓慢,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区、县(市)非遗机构管理薄弱,专业人才严重不足,缺乏长效工作机制;非遗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滞后,传习基地空间不足;用市场手段促进生产性非遗发展的思路不宽,缺乏奖励机制和引导政策。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非遗保护与利用工作对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意义

  非遗保护与利用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的要求,以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全力打造具有国际品质和沈阳文化标识的现代化大都市为目标,紧紧围绕高品质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需要,统一思想,提高对非遗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认识,依法将非遗保护与利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增强对非遗保护与利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及音像制作等媒体,对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进行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制作《非遗在沈阳》专题片,倡导和形成保护非遗的社会理念,促进公众对沈阳地域特色文化的认同,发挥非遗在弘扬培育民族精神,讲好沈阳故事中的重要作用。

  二、整合资源,补齐短板,探索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非遗保护与利用的工作保障机制

  要找准非遗保护与利用工作中的短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着力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一是要加强合力推进非遗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完善非遗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抓好顶层设计,发挥政府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共同推进非遗事业的健康发展;二是要在财政投入保障的基础上,完善支出结构,强化多元投入机制。要在立项上下功夫,对抢救性保护、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生产性非遗、文化生态保护、民族特色等项目优先安排预算资金,必要时启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确保投入及时到位。要研究和制定有效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入非遗事业,用市场的手段解决资金保障问题。区、县(市)政府应依法设立非遗专项经费,保障财政投入的可持续性;三是要完善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市、区两级联动机制,通过业务培训、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专业水平,建立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的专业人员队伍;四是要强化社会多方参与。广泛吸纳文化单位、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等各方力量,为我市非遗保护与利用工作建言献策;五是要强化激励机制。对非遗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促进非遗保护与传承的良性发展。

  三、多措并举,建章立制,全方位加强非遗保护与利用工作的体系建设

  进一步明确非遗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推进非遗保护工作由项目保护向体系建设转变,促进非遗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一是要加快推进地方立法进程。市政府要加快起草《沈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为启动立法调研做好准备;二是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全面厘清濒临消失的非遗保护项目,列出保护项目清单,并立即组织实施保护,建立评估评审和调查制度,确保抢救性保护实效;三是要提升非遗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利用率。推进市非遗博物馆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图书馆、艺术馆、文化馆和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设施,全方位展示传承非遗项目;四是要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建立非遗档案及相关电子,适时筹建市级非遗网站,实现信息公开共享;五是要全方位促进非遗传承基地建设。为非遗传承人提供传道授业的舞台,从根本上解决传承空间不足问题;六是要加快省级锡伯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工作。加快编制专项保护规划,确定相关部门主体责任,整体有序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七是要深入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制定活动整体方案和考核办法,将非遗与学校的德育教育、技能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展示、传习活动,让非遗走近普通百姓身边,做到“见人、见物、见生活”。

  四、合理利用,创新发展,促进非遗保护与利用成为文化强市战略的新亮点

  科学利用非遗项目的经济资源和市场价值,实现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一是要全面掌握本地区适合生产性保护的代表项目生存发展现状,分门别类、因地制宜,合理采取相应的引导、扶持政策;二是对处于传承困难甚至濒临消失的生产性保护项目,如桃山白酒、马家烧麦等,要优先抢救和扶持,记录保存相关资料,督促保护、恢复生产和经营;三是对有市场潜力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如辽菜烹饪传统技艺、焦家玉米面白酒传统酿造技艺、独具沈阳特色的剪纸技艺,应鼓励采取“项目+传承人+基地(学校)”“公司+农户”“传承人+协会+展会”等模式,促进其良性发展;四是用产业化发展理念做强做大生产性非遗项目。对我市非遗代表性项目输出的文化产品或文化服务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并与建设美丽乡村、发展特色小镇相融合,尤其要与旅游、出版、影视、动漫等产业经济相结合,打造沈阳靓丽的文化名片,支持建立大东1662酒文化街区、法库祖家坊特色小镇等非遗产业园项目,培育我市社会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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