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四项举措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8-05-16

  从市发改委获悉,本市近日出台《关于理顺各区对区级企业的权责关系提升服务水平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实施四项举措理顺各区对区级企业的权责关系,促进各区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

  这四项举措分别为:依法维护企业自主经营权;推进税务登记变更便利化,简化纳税人在本市范围内的跨区变更登记流程;理清异地注册经营企业税收分配关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对统计调查单位实行法人经营在地统计,统计调查单位按照主要经营场所如实填写坐落地址,统计管理机构据此填写统计用区划代码。

  “四项举措中,依法维护企业自主经营权要体现在行动上。各区积极创造条件,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不能为争夺和保留税源阻挠企业正常迁转。”市发改委区域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提出变更经营地点申请时,有关行政许可和税务机关应及时办理迁转手续,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或阻碍企业正常迁转。同时,区级统筹要构筑“一盘棋”发展格局,鼓励各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招商,支持企业扩大经营,对因本区土地等资源限制,需将新引进的企业跨区安置或者企业扩大再生产需跨区经营的企业,相关区之间应本着服务企业的理念,通过积极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市财政纳入异地注册经营企业政策范围,实现相关区合作共赢、利益共享。对执行异地注册经营税收分享政策的企业,设定纳税规模标准,标准以上的重点税源继续实行税收跨区分享。


  • 在线咨询

  • 免费热线

  •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