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渡难关、稳发展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0-02-2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渡难关、稳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及成果应用

  1.加大疫情防控应急攻关研发投入。采取省、市、区联动方式,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在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左右,组织和支持一线防控主体力量和优势企业,在疫病防控各方面开展抗击疫情相关的科研攻关,发挥科技在疫情防控战中的强大力量。

  2.支持重大传染病防治技术攻关。在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民生科技攻关中,设立重大传染病防治新技术及应用专题或方向,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左右,组织本地优势企业、科研机构以及港澳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治相关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

  3.支持重大创新平台自主开展科研攻关。支持在穗的省实验室、各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创新平台聚焦疫情防控科技需求,自主设立应急防控项目开展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主动提供药物研发、疾病溯源、快速检测、AI算力、运算模型等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可视同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4.优先支持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科技企业承担科技项目。对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科技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特别是应急科研攻关项目,在申报市级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时,可在企业规模、研发规模、财务指标等方面适当降低门槛。

  5.鼓励产学研创新联盟开展协同创新。鼓励全市相关领域产学研创新联盟围绕疫情防控开展科研攻关,支持各联盟积极申报承担国家、省、市组织的科研攻关项目。对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联盟,在年度的绩效评价中予以加分。

  6.推动科技企业疫情防控科研成果应用。鼓励企业对具备应用推广条件的疫情防控研究成果加快推广应用,对我市及港澳地区内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在疫情期间成功登记与疫情防控有关技术合同的,在本年度申报我市科技计划项目时将获得一定评分权重的评分奖励。

  二、降低科技企业研发和运营成本

  7.鼓励和支持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业主单位和运营单位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最高1250万元,对减免租金金额前50位且减免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予以奖励,每家奖励20万元;对减免租金金额前50位且减免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众创空间予以奖励,每家奖励5万元。

  8.对减免租金的创新创业载体予以表彰。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予以表彰,并在该年度的绩效评价中予以加分。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有突出表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市区两级科技主管部门在创业导师评定、创业孵化培训、创新创业展览展会、创业大赛合作单位予以优先推荐。

  9.开展科技暖企行动。建立重点科技企业服务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研发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助力企业恢复生产和研发活动。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等政策宣讲、辅导和审核,做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精准收集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债权融资需求,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和引导基金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更好地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10.支持科技企业疫情防控中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进行示范应用,根据在防疫抗疫中的实际应用和发挥作用情况,优先纳入广州市2020年度创新产品目录。

  11.支持科技服务机构推出惠企服务产品和举措。鼓励科技服务企业在提供科技成果交易、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及科技咨询等服务时给予优惠,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对疫情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服务机构,在本年度科技服务示范机构补助专题评审中给予一定权重的评分奖励。

  12.加快对企业财政支持经费的拨付。对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的涉企经费优先办理拨付,在6月底前拨付比例达到年初预算的70%。


  • 在线咨询

  • 免费热线

  •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