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企业新引进研究生2018年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按照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和《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7〕14号)有关规定,根据人才工作安排对研究生租房、生活补贴的申报范围、程序等进行明确。
2015年以后毕业
还得取得济南市户籍
据了解,根据《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经审批认定后,济南将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最长3年。
这一补贴的申报范围为: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于2017年1月1日(含)至2017年12月31日(含)期间新引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择业期内(毕业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后);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
3.取得本市户籍。
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政府人才公寓的人员,已享受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不再纳入申报范围。2018年1月1日(含)以后新引进的,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于下一年度进行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通知所称企业,是指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
猎头公司咨询热线:400-067-9767
个人高薪职位查询请登录:www.aimsen.com
更多猎头资讯请关注埃摩森猎头视野:aimsen-shi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