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自贸片区又推新举措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8-03-05

  从市自贸办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大连自贸片区企业发展环境,加强集中登记管理,规范集中登记场所使用行为,大连自贸片区于日前正式出台《集中登记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对集中登记场所入驻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登记档案管理制度、联络员制度等进行明确。其中,“委托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企业集中登记”模式全国首创,该模式将有效解决企业准入“宽进”和“严管”之间的矛盾。

  去年,大连自贸片区挂牌后,集中登记的企业数量呈直线上升之势。为防范集中登记中的问题,市自贸办制定了大连自贸片区的集中登记场所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集中登记场所由保税区管委会提供,仅用于企业快速登记,不得作为入驻企业的实际经营场所、办公场所或其他任何场所。大连自贸片区通过外包形式,委托律师事务所为入驻企业开展集中登记服务和法律法规咨询等服务,并对集中登记场所进行日常管理。按照该办法,律师事务所将为企业提供集中登记场所证明,帮助企业入驻大连自贸片区;建立入驻企业基本信息档案,对企业信息进行核对查验,保证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并指派专门的联络员,负责定时与入驻企业联络,防止“联系异常”企业出现。

  大连自贸片区综合服务大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片区已委托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开展集中登记服务。“今年1月,就已为84户企业办理了集中登记,已相当于去年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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