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联合开展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行动的通知》《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联合开展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的通知》(闽经信技术〔2017〕224号),推进我市工业质量品牌水平提升,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检验检疫局决定联合开展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质量宣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质量强省战略、质量强市战略以及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质量标杆申报推荐等活动,利用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平台,大力宣传推广企业质量品牌建设的典型经验,展现福州质量品牌建设成果,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营造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重点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普及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构建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增强广大消费者对我市工业产品的消费信心。
(二)提升重点装备产品质量。组织实施工业强基、技术创新、智能制造重点项目,重点在装备制造领域支持开展一批质量技术攻关项目,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配套能力,以对质量影响较大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为突破口,加强可靠性设计,提升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水平,推进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促进装备产品高端化、智能化发展,提高装备质量水平。
(三)提升重点消费品质量。根据国家发布的《升级和创新消费指南》,积极引导企业发展中高端消费品,在服装、制鞋等行业重点推行个性化定制模式,加强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能力建设和自主品牌建设。根据工信部和省经信委部署,组织有条件的县(市)区申报工信部纺织服装设计试点示范园区,组织参加工信部十大纺织服装流行产品评选。在全市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围绕妇幼用品、纺织服装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节能环保产品等重点产品,对生产加工集中区进行调查摸底,结合上级抽查和日常监督等情况,切实推动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以消费者普遍关注的儿童用品、机动车、医疗器械等为重点,开展专项质量提升工作,从提供企业技术政策支持、优化监管流程、开展质量监测等多个方面着手,切实推动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
(四)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推进“质检利剑”行动和“双打”工作,严查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未按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标识欺诈等侵权假冒行为。推进区域集中整治,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在本辖区范围组织区域排查,确定实施集中整治的重点区域,对主流媒体曝光、连续两年国抽省抽不合格率高、发生质量安全事件、质量违法行为较多的区域,经调查属实的,应列入需集中整治的重点区域,通报当地政府,并落实区域整治;推动建立健全整治工作“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责任落实机制,对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坚决打击;将区域整治工作和创建知名品牌示范区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对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帮助加强技术基础和质量管理,对质量稳定的企业,引导争创品牌;对已经开展整治的区域组织“回头看”检查,巩固整治成果。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围绕促进“互联网+”,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产品,以消费品为重点,查办一批电子商务领域案件。
(五)维护国门质量安全。实施进口消费品安全工程,加强进口消费品质量监督,重点开展儿童用品、机动车、医疗器械等商品风险监测,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消费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开展出口商品质量提升工程,推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提升出口工业品质量竞争力。重点抓好输非商品、输中东商品、跨境电商产品质量提升。开展“口岸天平行动”,针对进口大宗散装法检商品,通过“短重”和“明水”案例,狠抓事中监管和事后追责,打击贸易欺诈现象。严格进出口战略资源性商品、危险化学品、消费品、儿童用车、机动车、医疗器械等重点敏感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进口商品有毒有害物质、节能环保项目监测。推进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有效落实进口食品合格评定制度。全面执行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制度,严格做好口岸查验,提高进口食品把关针对性,严防不合格食品进口。按照质检总局部署改革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检验模式。落实进口食品不良记录制度,依法对违规企业实施加严风险管理和行政处罚。
(六)推动质量技术基础提升。支持具有行业影响力、运行规范、消费者认可的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企业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技术水平高的消费品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消费品标准的有效供给。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结合产业专用测量仪器的量值传递需求,建立和完善产业专用计量标准,保障产业科学发展。结合产业发展的计量科技创新需求,建立和完善产业计量科技创新机制。
(七)提升福州工业品牌形象。贯彻落实省、市品牌发展有关扶持奖励政策,研究制定推进品牌发展的新举措,进一步推进质量品牌提升工作。强化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科学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鼓励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福建名牌产品、福州市产品质量奖等质量品牌荣誉。扎实推进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加强区域品牌建设,支持指导长乐区申报“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正式验收,推进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坊七巷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组织我市企业、园区(政府)积极参与全国品牌(含区域品牌)价值评价,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参加工信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加快形成一批在全国有知名度的区域品牌。借助“5.18”、“6.18”、福建食品、鞋、服、工艺美术等专业性展会和“福建省工业品网上博览会”等活动,加大福州工业产品宣传与推广,增进消费者对福州产品质量的信心,提升福州品牌知名度、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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