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统计局率先制定建立了《青岛市“新经济”统计监测制度》,为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提供重要数据支撑。青岛市成为15个副省级城市(深圳试点除外)中率先建立“新经济”统计监测制度的城市。
青岛市“新经济”统计监测制度针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等“四新”模块,涵盖“新经济”综合情况、企业创新、开发园区、新兴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旅游及相关产业、健康服务业、科技服务业、青岛特色产业、互联网平台、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科技企业孵化器、城市商业综合体、新技术等20项重点内容以及青岛特色的重点内容,从知识能力、经济活力、创新驱动、数字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成效等六个维度建立了青岛市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