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加快发展民营经济"20条"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11-14

  到2020年底,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60户,新三板挂牌公司突破300户;每年在中国证监会排队待审的公司达到15户、在青岛证监局辅导备案的公司达到20户……青岛新闻网记者从9月26日市工商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我市正式出台《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目标任务、放宽市场准入、推动转型升级、强化要素支撑、完善工作机制等5个方面,分20条阐述,为进一步强化政策集成、优化青岛市营商环境,不断激发社会创新、促进大众创业提供新思路,助力我市形成小微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创新型企业“开天辟地”的良好局面。

  市场主体数量质量双提升明确发展目标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上规模的资质内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四上”企业)数量稳步增加。2017年,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0户,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上规模的资质内建筑业企业500户。到2020年底,全市“四上”企业总量达到1.2万户,较2016年底提高37%。

  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增长。2017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00户;到2020年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000户。

  企业上市实现新突破。2017年,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5户、新三板挂牌公司25户;在中国证监会排队待审的公司10户、在青岛证监局辅导备案的公司15户。

  “多证合一”及电子化改革放宽市场准入

  放宽登记注册条件。实行“非禁即入”和“先照后证”,取消无法律依据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施“一址多照、席位注册”;放宽企业住所限制,实施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放宽企业经营限制,支持企业自主选用新兴行业用语表述经营范围;放宽集团公司登记条件。

  优化登记注册流程。实施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整合20个部门证照信息,实现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企业登记“无纸化、零见面”。

  激发创业主体活力。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1.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及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鼓励和支持外省市青岛籍民营企业家、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士兵和科技人员返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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