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聚“高精尖优”人才助力沈阳创新创业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11-14

  日前,沈阳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针对以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活、高层次人才短缺、人才创新创造能力不足等问题进行政策补充。

  为把沈阳建设成为引领实现东北振兴发展的中心城市和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国际中心城市提供人才支撑,结合沈阳市实际,此次发布的“沈阳人才新政24条”内容包括深入实施“盛京优才英才”集聚培育计划、切实加大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力度、扎实推进人才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优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等四个部分。

  沈阳市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沈阳人才新政24条”在注重创新、注重服务、注重人才生态的营造等方面有所突破。以其惠及面广、突破性大、真诚度高,真正做到识才用才爱才聚才,以最大的诚意,把沈阳打造成人才向往的创新创业之都。

  全力实施大学生留沈倍增工程“沈阳人才新政24条”中提出,将全力实施大学生留沈倍增工程,即在未来5年,吸引储备70万名大学毕业生在沈阳就业创业。对此,沈阳市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把沈阳打造成青年之城、梦想之城。

  在沈阳工作并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将享受到零门槛落户、低成本安居以及全方位服务等全链条的补贴福利和政策支持。

  在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政策中,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凭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对新落户并在沈阳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在沈阳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和1万元购房补贴。首次在沈阳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创业的本科毕业生,在沈阳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分别按每月800元、400元和200元标准,给予最多3年租房补贴。

  新政中还鼓励企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由沈阳市财政补贴给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见习补贴和一次性用工补贴。针对大学生创业,也可享受相应补贴。此外,沈阳市每年还将统筹开发1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用于吸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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