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看山东人才新政系列展播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11-01

  近年来,济南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全面加强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为推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尤其是今年以来,济南市把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作为全市人才工作的“一号工程”,重磅推出济南“人才新政30条”,着力推进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引进和投入保障等机制改革,加快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

  优化升级重点人才工程,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

  对新引进或培养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经费资助和最高1000万元的股权投资支持。集中力量培养本土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创新团队,打造一批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创业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经费资助,最高500万元股权投资支持。对企业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每月1500元、1000元标准连续发放三年租房和生活补贴。对柔性引进并命名为“泉城学者”的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和最高1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

  树立“大人才观”,构建更具活力的省会人才集聚机制

  将驻济高校院所人才纳入济南市资助服务范围,对新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资金补助。为高校院所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户籍、住房、子女入学等服务。研究制定有利于中央、省直单位人才在济南创新创业的支持政策、激励机制和服务办法。完善驻济中央、省直单位人才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支持机制,积极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经单位同意,可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相应享受职称评聘、保险等方面待遇。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收益可按不少于70%、不超过95%的比例用于奖励重要贡献人员及团队。鼓励和允许国有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盈利后,连续3—5年每年提取不高于30%的转化利润,用于奖励核心研发人员、团队成员及有重大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在济南章丘高教科创片区规划建设济南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在人才引进培养、公共服务平台、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先试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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